各班级:
根据《永利集团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中第五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奖学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拖欠的学费、国家助学贷款、陈进强贷学金等各种有偿资助。
请各班班长通知本班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贷款的同学,在偿还学费后,剩余奖学金在应于2010年1月3日至1月10日期间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国家助学贷款
将国奖、励志奖奖金以定期方式存入校内中国银行,不得提前支取,非毕业班同学用于缴交下学年学费,毕业班同学用于毕业离校前提前还款。
(2)陈进强贷学金
到金川三楼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开具“清还陈进强贷学金的函”,并持该证明前往大门口中行二楼财务处大厅办理还款。
请各位同学存入定期或还款后,持存单复印件或还款单据到学院团委办公室进行登记。如还款确有困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总支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
请各班班长汇总提前还款情况,填写《永利集团官网2009-2010学年国奖、励志奖偿还学费、贷款汇总表》(附件1),于2010年1月11日前报送永利集团88304官网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到wjs287@hqu.edu.cn王老师处。
附件1:永利集团官网2009-2010学年国奖、励志奖偿还学费、贷款汇总表
永利集团88304官网团委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