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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境外生班级: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高校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1〕1341号)文件精神,拟于11月份进行评选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依据《永利集团官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永利集团官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时要严格遵照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名额控制数及奖励标准:
奖学金名称
本科奖学金
硕士生奖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二等或三等
台湾学生奖学金
1人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3人
5人
7人
1人
金额
5000元/人/年
4000元/人/年
3000元/人/年
5000元或4000元/人/年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必须是永利集团官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台湾学生(不含台籍学生);
(二)认同一个中国,爱校、敬校;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本学年内没有受过学校处分记录;
(五)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六)一等奖申请者应为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学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的;二等奖申请者应为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校、学院活动,有服务意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三等奖申请者应为学习成绩较好,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台湾学生。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应为永利集团官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本学年内没有受过学校处分记录;
(四)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五)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一等奖申请者应为学年成绩在全班名列前20%;二等奖应为学习成绩良好,担任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活动,在学生工作表现突出的,或在单项奖竞赛、体育竞赛等学科竞赛中成绩优秀的;三等奖应为学习成绩较好,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学生类别和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将申请表上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及获奖等级,进行全校公示,上报国侨办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201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永利集团官网201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成绩单、证件复印件(证明本人为台湾、港澳或华侨学生)各一式两份。
3.请各班级积极组织境外生同学申报,并于11月22日(星期二)12:00前将推荐名单送学院团委王培远老师处,过期不候。
永利集团88304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