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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班级:
为调动香港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更多“学有专长,绩有特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学校有关通知,拟于10-11月份评选2010-201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本次评选共将评选出优秀学生一等奖或二等奖1名,单项奖1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优秀学生一等奖:每人金额2000元。
具体要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全班前15%,且学年成绩排名全班前20%;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记录。
2、优秀学生二等奖:每人金额1500元。
具体要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全班前25%,且学年成绩排名全班前30%;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记录。
3、单项奖:单项奖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突出的香港学生,金额800元/人,设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专项成绩奖。
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的香港学生;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表现突出的香港学生;专项成绩奖用于奖励单项竞赛获奖、BEC考试、全国和省计算机水平测试、体育锻炼等成绩优秀的香港学生。
体要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学年成绩排名全班前50%,社区表现分合格,不在本楼栋后30%,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记录。申请人提交参与社会实践及为校服务方面的证明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推荐形式
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请类型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学院主页本科生工作通知栏内下载),并在申请奖项栏内注明所要申请的奖项(优秀学生一等奖、二等奖或学习进步、社会工作、专项成绩单项奖),同时提供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报学院综合评审。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班级做好香港学生的申请工作,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严格把关。
2、请各班通知香港学生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奖学金申报,如果条件不符一律不予评定。
3、请各班于10月21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按班级统一将填写好的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含2010-2011学年成绩单、社区表现分合格盖章等)由交至学院513办公室,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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