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我省律师界优良传统精神,推进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表彰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于2014年8月13日组织开展了首届福建省“优秀社会公益(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经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初评和推荐,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及考核与奖励委员会复评,报省律协常务理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12日至19日公示无异议。经中共福建省律师协会委员会批准,福建省律师协会于2015年1月16日决定授予包括我院张照东、陈慰星老师在内的50名律师福建省首届“优秀社会公益(青年)律师”称号。